信訪投訴須知
(一)在這里, 可以反映您所關心和需要解決的各種問題,也歡迎對我局國土資源局工作提出寶貴的批評和建議。所反映之事如在我局受理職責范圍內,我局都將為您保密并按“屬地管理,分級負責,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認真辦理,受理情況將在30個工作日內以適當的方式及時向您反饋,請勿重復來信。
(二)填寫者應逐項填寫表中必填內容(如不涉及被投訴者的可不填寫),反映內容或建議事項字數在1000字以內為宜,并至少留下一個聯系方式(最好是電子郵箱或電話)。所填內容表述務必簡明、準確和真實,否則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責任自負。
(三)請投訴人妥善保管好系統自動生成的查詢碼,以便再次登陸網站查詢信息回復情況!(注意:只有通過查詢碼才能查詢到相關信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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